时间:2024-03-05
天博本招标项目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光大道(高科一路-高科六路)提升改造及星光大道东延段(高科一路-河堤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咸高新行审发【2023】52号、咸高新行审发【2023】5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30%和自筹7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咸阳城市更新建投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 建设地点:咸阳高新区南部,西起高科六路,经高科五路、高科四路、高科三路、高科二路、东至高科一路;星光大道东延段(高科一路-河堤路);
2.2 工程规模:星光大道(高科一路-高科六路)提升改造工程拟建长度2942米,西起高科六路,经高科五路、高科四路、高科三路、高科二路、东至高科一路。包括新敷设雨水管道及综合管道,新建道路、交通及照明等工程。星光大道东延段(高科一路-河堤路)工程拟建长度295米,西起高科一路,东至河堤路,包括新建道路、排水、交通及照明等工程。
2.3 项目投资总额:约44012.91万元,本次招标估算:约215 万元;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光大道(高科一路-高科六路)提升改造及星光大道东延段(高科一路-河堤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3.1 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天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五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申请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3 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录入信息。
3.4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3月05 日08 时00 分,截止时间为:2024年03 月11 日18 时00 分。
6.1 请于2024年03月05日08时00 分至2024年03 月11 日18 时00 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03 月19日09时30 分。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申请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不递交纸质版。
7.3 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 sxys 格式)天博,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7.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1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单位名称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单位名称不一致,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9.2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要求。
9.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4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天博,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